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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百一十二章 小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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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子暮带着五指手套,下笔如风。引得旁边的黄玄华羡慕不已。

    书院的屋子里没有炭火盆子,冷的像是冰窖!听讲的时候还可以扎堆大家伙挤在一处取暖,可小考的时候就惨了,为了防止抄袭,众人的座位都拉开了距离,冷风从窗户缝隙里灌进来,吹得手都冻僵了,根本握不住笔!

    旁人手指都生了冻疮,子暮却带了副漂亮的手套。黑色的毛线手套露着五个指头,手背上还绣了个嫩黄色的小虎头,只可惜绣工差了些,歪歪扭扭的看起来有点像是只肥猫。

    其实并不只有黄玄华一个人羡慕子暮的手套,早在他第一回戴上的时候,书院的不少同窗便主意到了这新奇的玩意。

    毛茸茸的,看起来就挺暖和,戴在手上一定很舒服吧?

    有人出价十两银子向子暮买这手套,子暮的反应当然是无视……别说卖了,他甚至都不会让旁人摸一下!

    也有人心中羡慕,便回去寻了自家的绣娘,用上好的棉布仿着做了副手套,可无论绣活多漂亮,布的就是布的,穿脱不方面、活动不灵光、还不怎么暖和。

    也有人托着黄玄华向子暮打听,他那手套是用什么料子做的,黄小胖子借故收了不少好处,最终给套来了一句话:毛线……说了等于没说!

    此刻的考场上,子暮便是如此惬意的寒风中写着漂亮的小楷。其实说起保暖,他手上的毛线手套根本不算什么!真正管事的是他身上那不起眼的蓝灰色小袄!那小袄里面可夹了一层厚厚的羽绒!

    杨子熙特意让人去淮州城收的鹅绒给填的。整个医馆也就这么一件!医馆里其余人穿的可都是鸭绒填的。

    鹅绒和鸭绒都不值钱,城里各家饭庄杀了家禽褪下的毛,都是直接扔掉的。可到底吃鸭子的人比吃鹅肉的人多,寻了半天也只凑够了一件衣服的料。

    杨子熙指挥着余嫂、陈嫂、杨环、宋秀娟等绣活拿得出手的女人们,赶在入冬前给所有人都添置了件羽绒袄,又轻便又保暖,杨一等人得了都舍不得穿!

    当然最好的自然要留给小家伙,而那双手套却是杨子熙亲手织的,还调了颜色。

    子暮飞快的誊写完了第一卷诗词,开始下笔第二卷的策论。他虽然今年过了年才达七岁,但司马院长却是按照参加秋闱的标准要求他的。科考三年一试,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一次便能乡、会、殿三试齐齐通过,早些下场练练总归是好的,朝堂上的左大人当年不也是七岁童生、八岁秀才、十岁举人一路扶摇直上的吗?

    监考的司马院长缓缓踱步到子暮跟前,瞧着他在宣纸上落下一个个规整漂亮的小字,不由心中越发欢喜。这孩子脾性虽古怪了些,可架不住人聪明绝顶,从刚入学的大字不识几个,到如今能洋洋洒洒用小楷誊写策论,只不过才一年的光景啊!他几乎是教一遍便懂、听一次便会,学什么都丝毫不费力气!虽然眼下写出的策论,内容尚且不好评说,但在七岁这年纪也已经算是罕见的了,在磨练上年把,连中三元都未必是难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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